江西将对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
南昌新闻网讯 24日,记者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江西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再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2018年底前完成本地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为目标,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总登记下的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对已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各地要在工作中结合房屋调查测量,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成果,提高地籍调查精度,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李绍荣 柯善华 记者 陈盛)
相关新闻
南昌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字、图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转载稿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南昌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南昌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南昌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所有人联系,如果本网所转载稿件的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ncnews123@sina.com)或电话(0791-86865371,0791-86865387)通知本网,本网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